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9:**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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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
特别告知 | 1.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广告合同》约定执行。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首次合同签订3年,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递延2年。 | ||||||||||||||||||
交易条件 | 租金交纳 方式 | 线下支付,具体按照《广告合同》约定执行。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诚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经营资质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内容。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 ||||||||||||||||||
承租方 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1.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广告合同》,同时向出租方支付首期广告资源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一个季度广告资源费)。 2.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3.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标的交接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原渠道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租赁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承租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租赁标的成交后,租赁标的的任何瑕疵(包含已知或未知)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甘交所集团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广告合同》及相关协议,《广告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同时积极接受标的使用所涉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若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导致《广告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作期间可能涉及的费用等事项按照《广告合同》的约定执行。 7.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承租方签订《广告合同》以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为准。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广告合同》(待签样本)。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申请文件》和《综合评议评分标准》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E交易(www.ejy***.com)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至 **:**;**:**至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或失信被执行网查询记录;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甘交所集团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广告合同》;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易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承租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高经理 | |||||||||||||||||
咨询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 ||||||||||||||||||
其他 |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