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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甘肃省

公告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采购单位 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编号 GSSH2025-00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谢健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9 09:1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1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21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GSSH2025-008 服务类 360000.0

    公告内容

    •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不少于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GSSH2025-008

      三、招标内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

      1.3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职称证书,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519910202552117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5211730

      3.竞价时间2025521830分至20255211730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一、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须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文档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原县人防大厦                    

      联系人:谢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

      联系人:盖文秀

        话:注册后查看  注册后查看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7)进行报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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